索引号: 11420800011236342K/2025-00029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5-10-1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15 11:30信息来源:财政审计科

——2025年8月28日在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杨孟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开展了市财政局、市直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以及部分重点民生资金、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有效需求不足等风险挑战,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目标,全力稳预期、促增长、推转型、优环境、守底线、惠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市级决算草案编制和组织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滞后。未对《荆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原办法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12个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当年未支付。抽查2024年预算指标执行情况中剩余指标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发现有12个项目2923.54万元当年未支付也未调整。

(三)11个中省专项资金当年未使用。因部分项目单位工作进展缓慢,导致2024年10月之前财政已下达的11个中省专项资金当年未支付。

(四)财政资金沉淀长期未清理16969.82万元。一是市非税收入待解户截至2024年底待查收入余额13196.77万元。二是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银行未达款项2024年底余额3773.05万元。

(五)国有资产98处待处置盘活。2024年,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土地及地面建筑物、住宅房屋和门面房屋进行了清理。截至审计日,尚有98处资产未处置盘活。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委党校、市委老干局、市委外事办、市民政局、市城管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市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等8个部门18个单位 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力。7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预算指标混用、超预算无预算列支人员和公用经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56.88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7个单位存在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将应统筹收回结余资金提前列支人员经费、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1179.61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4个单位存在资产闲置、账实不符、资产处置不及时、房屋车辆管理不规范、门面出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四)往来资金管理不到位。11个单位存在财政往来户中违规列收列支、水电费收缴执行不力、往来资金清理滞后等问题,涉及金额1037.61万元。

(五)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不完善。一是5个单位存在接待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94.32万元。二是3个单位存在公务租车、车辆维修管理及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112.9万元。三是3个单位存在食堂会计核算、采购程序及采购货款支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6.76万元。四是6个单位存在报销附件不全现金使用不规范、应退未退押金等问题17.11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全市中小学食堂运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教育局及103所中小学食堂2023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抽样占比39.46%)。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育局履行中小学食堂监管职责不到位一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84家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期限均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二是部分单位未履行对供应商定期考核的职责。三是对供应商监管不严,存在供应商转包业务、同时期同类型同规格物资供应不同学校价格不一致等问题。

2.食堂物资采购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25所学校食堂超范围采购物资310.89万元。二是13所学校食堂协议供应商未自营、直配,而是委托第三方配货并开具发票。三是16所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未按采购协议约定,与市场价同步下浮。四是7所学校食堂物资未进行出入库台账管理,35所学校食堂物资出入库台账登记不完整、不准确,40所食堂食材出入库数据未上传到“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

3.食堂资产管理不严谨一是27所学校食堂资产账实不符。二是15所学校食堂固定资产闲置,其中9所学校冷冻柜等143件固定资产闲置,存放于学校仓库内未及时处置,6所学校撤并但资产尚未进行划转移交,处于闲置状态。三是17所学校未按规定对食堂烹饪设备、储藏柜等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和定期盘点。

4.食品营养安全管理不严格一是11所学校食堂营养菜谱及食品留样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二是17所学校食堂存在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食堂屋顶墙皮起鼓脱落潜藏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运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全市教育局履行幼教管理职责和119所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抽样占比33.43%。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地方教育部门未结合各地城镇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趋势编制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二是部分地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标。三是3所幼儿园办园不规范。四是6所幼儿园申报定级不及时。

2.幼儿园建设及运营监管不力。一是1所幼儿园建设工程未按勘察报告进行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直接施工。二是18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及管理不到位。三是幼儿园师资配备不完善。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17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2.35万元违规和超范围使用。三是东宝区1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80万元未发放。四是钟祥市和漳河新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743万元闲置未及时使用。

(三)市本级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5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2022至2024年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以及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民政局落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政策不到位,存在同时期不同养老机构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基准费率不一致、责任保险未达规定的最低标准等问题。二是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占比未达到55%的规定标准。

2.部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一是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多支付市康复医院托养服务费2.9万元。二是截至2024年底,2023年下达的24.19万元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闲置未使用。

3.福利机构运行管理不规范一是市本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床位空置率较高。二是市福利院医疗服务未达标,未设置医务室,也未与专业医院签订合作合同。三是市救助站履职不到位,导致“关爱心智障碍儿童”项目26万元未有效实施。

(四)市本级殡葬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5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2022至2024年殡葬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殡葬管理服务重大政策落实不力一是市民政局未按要求建立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未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二是节地生态安葬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未制定节地生态葬奖补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区建设推进缓慢、仙女和青山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均低于50%的最低标准等问题。

2.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不规范殡葬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殡葬管理所和市殡仪馆超范围列支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和家属区大院物业管理费20.14万元,青山公墓未及时收取安葬时间超1年以上的墓穴款56.2万元。

四、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水务集团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务集团)及其所属6公司20211月至20246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一是2家公司利润分配不合规,每年分红金额均超过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2家公司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费政策执行不到位三是4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等问题。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一是水务集团本部未制定企业融资管理制度,且部分内部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二是水务集团劳务承包方入库审核不严格,将部分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的劳务公司纳入库中。三是3家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也未将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法人治理中。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水务集团本部及所属3家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反映不真实。二是2家公司应收未收租金、物业费等经营业务收入112.1万元。三是3家公司12处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1家公司设备无法使用,未申请报废。

(二)高新公司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新公司)及其所属29家控股公司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严格。一是6家公司未经党委会集体决议,处置土地及房屋等31处资产。二是7家公司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摘牌取得土地24宗。三是5家公司融资审批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融资。四是1家公司未经党委会集体决策提前退还石料预付款0.34亿元。

2.企业内控及财务管理不到位。一是高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投资计划未经股东会决议,经营计划、基本管理制度未经董事会决议。二是资金出借不合规,1家公司超持股比例出借资金294万元,3家公司违规出借资金给无产权关系的企业和自然人。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39宗土地闲置;3.73万平方米房屋资产闲置超3年以上;资产出租应收未收租金2344.5万元;应收未收管廊租赁费用700.6万元。

3.业对外投资效果不佳一是7家公司投资程序不规范,7个项目投资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二是1家公司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认购某生物制药公司股票。三是2家公司按规定出资9054.09万元后,未要求其他股东同步出资,其他股东少出资2872.35万元。四是直接对外投资收益低。高新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投资8家企业,仅取得2家企业分红

(三)漳富集团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湖北漳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漳富集团)及其所属23资、控股公司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监管不规范。一是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落实不到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二是漳富集团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提前交付资产,投资的6425.76万元无法按计划收回。三是3家公司应收未收业务收入1106.71万元,其中18.5万元面临损失风险。四是漳富集团及其子公司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涉及18宗土地、14处房屋建筑物等。

2.重大经济事项执行效果不理想。一是漳富集团投资后管理不到位,参股投资4家企业面临损失风险。二是漳富集团未经评估和尽职调查,提供资产与他人合作经营健身中心和餐馆,累计亏损125.07万元。三是资金出借不规范,1家公司未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违规出借资金112.1万元等。四是欠款催收不及时,漳富集团出借参股企业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存在损失风险。

3.企业财务核算不准确一是漳富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正确二是漳富集团及子公司17笔会计核算存在差错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原主要领导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园区安全保障存在缺陷一是园区内建有公墓。园区东北片区格林美项目地建有泉塔山公墓,群众在祭扫过程中焚烧祭祀用品,存在火灾隐患。二是园区内未迁出居民93户。其中西北片区11户、东北片区37户、荆革片区45户。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未投入使用。园区内2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因运营成本问题,均处在停业状态。

(二)园区部分企业生产场所及设备存在安全环保隐患千淇生物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废物仓库集气罩脱落、厂区内油污横流、升降梯未安装防护门等安全环保隐患。

(三)园区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一是爱国环保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未集中存放问题。二是东元科技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危废暂存间室外无标识标牌、室内危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存放、未做存储分区及防渗处理等问题。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保障项目合规为核心目标,先后组织对小康南路、博物馆新馆、民兵训练基地等22个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规划与设计、征地拆迁不到位。2个项目初步设计研究深度不足,设计方案未统筹,导致施工过程中方案频繁调整。3个项目存在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施工段面移交不及时等问题。

(二)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9个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二是2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到位导致投资增加、公益设施建成后被拆除等问题。三是4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移交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增加企业运营成本131.39万元等问题。

(三)招投标管理及合同履行不到位。一是7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及时间进行招投标。二是2个项目未依据规定进行分包三是8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四)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一是2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随意取消部分工程内容、施工组织不到位增加建设成本的问题。二是8个项目建设、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存在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工程计量签证不实、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五)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项目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因建设、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高计部分项目结算单价等问题,导致多计结算金额。三是因造价咨询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审查,存在工程量审核不严、综合单价结算不实、对图纸设计内容未进一步核实等问题,导致多计结算金额。

七、审计案件移送及处理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移送案件线索立案查处16件(纪委监委7件、主管部门9件),其中:立案审查2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次、政务警告处分1人、约谈提醒6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同时,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教育领域、医疗领域专项整治等重大案件查处,对市巡察办专项巡察等交办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让审计监督的利剑在反腐治乱中显威见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构建现代化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效能加快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建立统筹平台,整合资源并持续清理盘活,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监管力度,切实筑牢民生资金风险防线聚焦校园食堂安全、幼儿教育、殡葬、福利养老机构等重点工作,一步落实食品营养安全主体责任,科学规划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运营,定期对殡葬服务单位、公办福利机构开展行业督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民生政策精准有效。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定期公示经费明细,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实处

(三)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周期监管机制,持续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投资项目前期管控,严格把控项目初设和可行性研究,深化勘察设计,避免“边施工边设计”现象。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建设和监管机制,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管理、招标投标、合同履约、”验收等全流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的监督问责力度,压实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各方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构工程量套取资金等现象。

(四)激活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引擎,加速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与质量潜能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优化企业内控及财务管理体系,全面核查对外借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建立现金流预警机制,合理管控企业运行成本。创新国有企业资产盘活方式,将“用、售、租、融”有机融合,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聚焦“4211”重点产业精准发力,做强实体产业,加强投资项目风险管控和过程监管,做优投资产业,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贯通审计整改监督链条,着力构建协同监督长效机制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党政督查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力震慑。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靶向督办难点问题,将整改成果固化为治理优势,切实为荆门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筑牢审计监督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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