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342K/2024-00019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3-0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05 14:52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委组织部审定的2024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建议名单,结合荆门实际,制定2024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23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和荆门加快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审计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服务中心大局,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我市“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征程中展现审计担当作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精准发力。继续突出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重大政府投资、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关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内容,确保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

(二)坚持依法依规,精准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力量调配、查核问题、审计定性、处理处罚、评价意见等方面精准发力,彰显审计的独立性、严谨性和专业性。

(三)坚持整合资源、统筹管理。积极统筹审计资源,加大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审计整合力度,继续推行“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1+N”模式,对重大民生审计项目实行市县审计机关联动,同步进行,对国有(集体)企业审计统筹全局力量,实行大兵团作战。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计算机审计方法,提升审计覆盖面和穿透力。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在确保署定、省定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适当留有余地,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或委托事项;把牢审计质量和廉政两条“生命线”,保证各项审计的深度和质效。

三、具体安排

2024年全市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共10类90个。其中: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5类12个,包括经济责任模块化审计6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涉外审计1个、高速公路项目审计1个、专项审计(调查)3个。市审计局计划组织实施5类78个,包括财政审计9个、专项审计23个、经济责任审计15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政府投资审计30个。

(一)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12个)

1、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模块化审计(6个)

(1)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收支管理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市县财政运行风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市县财政收支管理、地方债务化解情况等内容,就其中的共性问题和典型特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既体现宏观政策要求,又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2)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督促市县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属地责任,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控,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落实以及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3)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市县党委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市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惠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企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4)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土地及资源开发利用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履行土地及资源管理责任,推进开发区、高新区规划建设,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开发区、高新区擅自设区扩区,盲目征地,违规出让,土地闲置情况,商住、商服用地出让及出让金征收情况,矿产资源出让及出让收益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及实施情况,高标准农田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等,推动土地及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执行及效益效果落地见效。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5)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市县党委、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民生项目的决策部署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困难残疾人康复帮扶等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专项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绩效及群众托底保障效果等内容。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6)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投资政策落实及项目建设管理模块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市县扩大有效投资,落实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政策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政策落实、建设规划、投资绩效情况,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设计变更、资金使用及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2、市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生态观、发展观,自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3、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管理水平、维护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揭示和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防范和化解利用外资的风险。

【组织方式】“交叉审”“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至5月下旬。

4、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武汉至河口段建设项目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促进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水平、客观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履行、资金管理及投资绩效等方面建设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着力揭示工程建设、拆迁补偿、运营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5月中旬。

5、专项审计调查(3个)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1个)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平善用,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总体情况,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等内容。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7月下旬至9月下旬。

(2)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专项审计调查(1个)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安全底线为目标,结合审计署水利防洪工程审计要求,重点关注防洪提升、蓄滞洪区、灌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泵站、河道及堤防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揭示项目决策、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质量、项目绩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交叉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

(3)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以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河湖水系连通等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管理管护情况。着力反映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项目建设不达标,以及影响农田水利项目效益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与管理漏洞。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二)市本级统一安排项目(78个)

1、财政审计(9个)

(1)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分配使用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同时,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对相关二、三级单位重点延伸,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8个)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组织对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残疾人联合会、荆门日报社、荆门市龙泉中学8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结合省、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关注“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严查违规吃喝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对8个部门(单位)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2、专项审计(23个)

(1)全市中小学食堂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8个)

【目标和重点】 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食堂运行状况,客观评价运营效果,紧盯校园食品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重点审查伙食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伙食费收支核算是否合规,食堂内部制度是否健全规范等,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揭示问题,确保中小学食堂真正惠及学生。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等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7月上旬前完成。

(2)全市幼儿园建设管理及运行专项审计调查(8个)

【目标和重点】 按照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促进发展的思路,重点反映和揭示幼儿园规划布局、学位供给、办学条件、工程建设管理和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等方面的问题,促进改善办园条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总体质量提升。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等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7月上旬前完成。

(3)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资金专项审计(7个)  

【目标和重点】 以服务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目标,全面摸清截止2023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并对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等内容进行审查,着力查处挤占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或扩大范围用于其他方面支出、违规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等6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3月中下旬完成。

3、经济责任审计(15个)

(1)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10个)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市科技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残疾人联合会、荆门市龙泉中学等6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市中医医院(市石化医院)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现任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市统计局、荆门日报社、京山市惠亭水库管理处等3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2)市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4个)

【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组织对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漳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以及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12月底完成。

(3)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产业园区(功能区)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9月上旬开始,11月上旬完成。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

【目标和重点】 组织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承载量为基础,重点审计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9月上旬开始,11月上旬完成。

5、政府投资审计(30个)

【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计划对30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核查。重点关注社会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单位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漏洞、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12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计划严肃性。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项目和变更审计范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审批。

(二)切实增强审计客观性。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审慎评判、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

(三)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科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突出成果导向,针对审计查明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起草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加强审计整改,各项审计要把以前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对审计查明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更好贯通审计“上半篇”和“下半篇”文章。

(四)切实增强审计纪律性。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强化保密管理。要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归档责任制,确保材料归档及时齐全完整。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