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委组织部审定的《202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计划建议名单》,结合荆门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在服务全市疫后重振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体现审计担当,为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展现审计担当,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确保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
(二)坚持依法依规,精准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力量调配、查核问题、审计定性、处理处罚、评价意见等方面精准发力,彰显审计的独立性、严谨性和专业性。
(三)坚持整合资源、统筹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计算机审计方法,立足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强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加大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国有企业审计整合力度,确保计划项目落地实施。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在确保署定、省定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适当留有余地,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临时交办或委托事项;牢固树立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保证各项审计的深度和质效。 三、具体安排
2022年全市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共7类100个。其中: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5类22个,即政策跟踪审计8个,财政审计1个,专项审计10个,涉外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1个;市审计局计划组织实施5类78个,即财政审计11个,专项审计15个,政府投资审计35个,经济责任审计15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一)政策跟踪审计(8个)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市委决策要求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全年,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二)财政审计(12个)
1.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含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大数据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分配使用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同时,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审计,对相关二、三级单位重点延伸,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组织对市信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个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资金存量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三公”经费和行政审批收费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对10个部门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3.专项债券资金申报管理使用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揭示专项债券项目投向不合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以及大量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三)专项审计(25个)
1.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数字政府建设政策措施的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等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底完成。
2.全市国有粮库审计(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储备粮安全、管理科学高效”为主线,促进粮食安全政策执行、储备粮数量真实性、质量达标情况、储存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承储企业可持续经营等为目标,重点从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当前我省储备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性的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全市储备粮管理,保证各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等6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中旬开始,3月下旬完成。
3.全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按照“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促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全面掌握全市殡葬管理机构运行状况、掌握殡葬服务管理情况、客观评价殡葬服务效果,重点反映和揭示殡葬服务管理、殡葬服务墓穴(位)供应、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和推动殡葬服务管理回归“公益性”,惠及人民群众。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5月上旬开始,6月中旬完成。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推动完善乡村建设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和落实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规划与建设脱节、任务目标脱离实际、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机制未建立,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保险理赔、扩大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完成。
(四)政府投资审计(3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对荆门市“两馆两中心”项目、政务中心配套10条路道路工程、泉口西路延伸段等35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结算核查审计。重点关注社会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单位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漏洞、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五)涉外审计(2个)
1.德国政府贷款钟祥市可持续森林经营项目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和管理、项目绩效、贯彻落实“稳外资”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要求,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德国政府贷款钟祥可持续森林经营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5月中旬开始,6月中旬完成。
2.黄石市轻轨外资项目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投资完成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稳外资”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要求,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16个)
1. 全省统一安排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重点关注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出借)、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2月上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2.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管理、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9月中旬完成。
2. 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1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市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10个部门(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3.市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组织对荆门城控集团、荆门交旅投集团公司等2家市属国有企业(原)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企业复工复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以及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11月上旬完成。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对屈家岭管理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着力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承载量为基础,重点审计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对屈家岭管理区实施上审下。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9月中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计划严肃性。要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项目和变更审计范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审批。
(二)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科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严格执行审计环节限时规定,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要突出质量和成果导向,每个项目要力争完成审计专报1份和省级以上信息1篇,对重要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及时移送处理。
(三)切实增强审计客观性。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审慎评判、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