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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8-18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1-08-18 13:18信息来源:荆门市审计局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委组织部审定的《2021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计划建议名单》,结合荆门实际,制定2021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供给侧改革主线,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服务全市疫后重振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体现审计担当,争当新时代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高质量发展“护航员”,助力谱写新时代荆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确保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

(二)坚持依法依规,精准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力量调配、查核问题、审计定性、处理处罚、评价意见等方面精准发力,彰显审计的独立性、严谨性和专业性。

(三)坚持整合资源、统筹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计算机审计方法,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立足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强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加大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审计整合力度,确保计划项目落地实施。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在确保署定、省定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适当留有余地,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临时交办或委托事项;牢固树立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保证各项审计的深度和质效。  三、具体安排

2021年全市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共7类66个。其中: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4类42个,即政策跟踪审计10个,财政审计6个,专项审计24个,涉外审计2个;市审计局计划组织实施4类24个,即财政审计(预算执行审计)8个,政府投资审计5个,经济责任审计10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一)政策跟踪审计(10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要求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全年,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2.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专项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共卫生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和资金绩效、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月上旬开始,3月下旬完成。

3.乡村产业发展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分配管理、相关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月上旬开始,3月下旬完成。

(二)财政审计(14个)

1. 2020年度市级(含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含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大数据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分配使用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同时,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审计,对相关二、三级单位重点延伸,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

【组织方式】“同级审”、“上审下”。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对漳河新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组织对市总工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局等5个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资金存量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三公”经费和行政审批收费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对5个部门(单位)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7月中旬完成。

3.财政收入真实性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在全面分析财政收入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真实性,着力揭示采取各种手段“空转”虚增财政收入、收入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4.税收征管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税收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关注税收收入征管、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绩效及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对署下发的审计疑点开展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组织对荆门市本级、钟祥市、京山市、掇刀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开展的税收征管及减税降费情况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11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完成。

(三)专项审计(24个)

1.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提高中央和地方的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等7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3月底完成。

2.沙洋农商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摸清家底,促进防范化解市县农商银行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农商行经营业务的合规性、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

3.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储备粮安全、管理科学高效”为主线,促进粮食安全政策执行、储备粮数量真实性、质量达标情况、储存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承储企业可持续经营等为目标,重点从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当前我省储备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性的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全省储备粮管理,保证各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赴外地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完成。

4.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及绩效情况,以及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享受待遇人数、待遇保障水平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等4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审计,2021年3月下旬完成。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专项审计调查(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定项目。以推动省级统筹重大措施贯彻实施,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均衡各地负担,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揭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组织方式】“同级审”。根据省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各县(市、区)及屈家岭管理区等6个地方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6.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重点关注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开展同级审,东宝区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月上旬开始,3月下旬完成。

(四)政府投资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对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市二医东院发热门诊和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建项项目开展审计,对湖北省第三届(荆门)园博园项目、罗汉山隧道项目、白云大道北段(文化宫至焦柳铁路桥)项目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投资结构、投资绩效、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事项,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漏洞、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五)涉外审计(2个)

1.世行贷款湖北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湖北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交叉审”。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要求,赴外开展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4月下旬开始,5月底完成。

2.德国政府贷款钟祥市可持续森林经营项目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署定项目。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和管理、项目绩效、贯彻落实“稳外资”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要求,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德国政府贷款钟祥可持续森林经营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5月中旬开始,6月中旬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10个)

1.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沙洋县后港镇党委、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沙洋县后港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管理、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上审下。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9月中旬完成。

2. 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组织对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局、荆门广播电视台(广电传媒集团)、荆门技师学院(湖北电子工业技工学校)、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对市总工会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12月上旬完成。

3.市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组织对湖北农谷实业集团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企业复工复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以及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开展同级审。

【审计时间】9月上旬开始,11月上旬完成。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定项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对沙洋县后港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着力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承载量为基础,重点审计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审计局负责对沙洋县后港镇实施上审下。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9月中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计划严肃性。要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项目和变更审计范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审批。

(二)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科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严格执行审计环节限时规定,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要突出质量和成果导向,每个项目要力争完成审计专报1份和省级以上信息1篇(署、厅项目除外),对重要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及时移送处理。

(三)切实增强审计客观性。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审慎评判、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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